检疫

检查

品质管理

机关介绍

为了提供安全又新鲜的水产品水产品品质管理院将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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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通过对符合卫生管理标准的水产品生产•加工设施及履行危害因素重点管理标准(HACCP)的设施进行调查•点验及登记,以及后续管理,从而确保水产品的卫生与安全性

相关规定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卫生管理标准)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第七十条(危害因素重点管理标准)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加工设施等的登记等)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等的登记事项等)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等的登记申请等)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调查•点验)
  • 以出口为目的的水产品•水产加工品的危害因素重点管理标准(海洋水产部公告第2013-149号)
  • 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海洋水产部公告第2013-147号)

对象设施

  • 拟履行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中规定的卫生管理标准或危害因素重点管理标准的设施
  • 履行与外国的协议等的卫生管理标准,以及受此约束的设施

主要卫生管理标准

  • 生产加工设施及装备的相关普通条件
  • 普通卫生管理标准
  • 有关贝类的生产•加工及处理•储藏•运输的标准
  • 危害 因素 重点管理标准(HACCP)等

民怨处理程序

进口、生产认可程序

民怨申请人→提交生产。 加工设施登记申请书→各支院(判定是否符合卫生管理标准(调查、点检生产加工设备))→国立水产品品质管理院(赋予登记证固有序号交付登记证)→生产、加工设备登记证, 海洋水产部(向相应国家登.记通报)

危害因素重点管理标准履行设施

請願申請人→提交危害因素点 管理标准各支院 质行设施登记申请书→各支院(判定是否符合危害因素重点管理标准(调酒、点检履行设施))→国立水产品品质管理院(賦予登记证有序号交付登记证)→履行施設登録証,海洋水产部(市、道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