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

检查

品质管理

机关介绍

为了提供安全又新鲜的水产品水产品品质管理院将与你同在。

title default

依据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1款第1号

检查对象

  • 检查对象政府为了确保水产品供求及价格稳定而购买、储备的水产品,并依据检查申请人要求而进行的检查

检查标准

  • 有关水产品•水产加工品检查标准的公告(国立水产品品质管理院公告第2013-6号)
  • 水产品政府储备业务实施指针

民怨处理程序

提交检查申请书(买入机关)→收申请书(国立水产品品质管理院各支院)→外观检查(形态、色泽、选别、温度、杂物等),精密检查(细菌数大肠菌重金属,抗生物质等)→检查判定→合格(→检查合格证明书),不合格(→要求废弃禁止销售(长、郡守、区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