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

检查

品质管理

机关介绍

为了提供安全又新鲜的水产品水产品品质管理院将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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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针对水产品的品质、规格、成份、残留物质或是否感染了用于移植的水产品病虫害等的检定

法律依据

  • 农水产品品质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及本法实施细则一百三十九条
  • 水产生物疾病管理法第五十条条及本法实施细则四十四条

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
类别 检疫项目 单位
普通成份 水分、灰分 1项目
脂肪、纤维 1项目
蛋白质、盐分、酸值、淀粉 1项目
沙土、挥发性盐基氮 1项目
浓缩物、热水不溶解残渣物 1项目
解离强度(寒冷天气)、氢离子浓度(pH) 1项目
糖度、组织胺、三甲胺 1项目
氨基氮、总氮 1项目
维生素 A 1项目
二氧化硫(SO2) 1项目
硼酸 1项目
一氧化碳 1项目
食品添加剂 人工甜味料 1点
重金属 水银 1点
镉、铜、钠 1点
亞鉛 1点
放射能 放射能 1点
细菌 生菌数、大肠杆菌菌群、粪便系大肠杆菌菌群 1项目
肠炎弧菌、沙门氏菌、李斯特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1项目
抗生物质 土霉素(定性、定量)、恶喹酸(定性、定量) 1项目
毒素 河豚毒素、贝类毒素 1项目
病毒 诺如病毒 1点
用于移植的水产品鱼类疾病 细菌性、酶性疾病 1项目
寄生虫性疾病 1项目
病毒性疾病) 1项目
其他(交付) 检定证明书副本 1份

民怨处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水产品检定申请书→国立水产品品质管理院各支院(申请书文件检讨及确认)→国立水产品质管理院各支院(试验材料试验:测定,分析编写检定证明书)→交付水产品检定申请书→申请人